林秀豪說:


我突然想起十幾年前在修國文時,授課老師提到了文字在古代傳承下來時,不免發生謬誤。她舉了個錯義的對字:射、矮。

射,寸身,應是身材短小之意。矮,委矢,才應是拉弓射箭。那時的深刻印象,就直挺挺地留到現在,覺得中文六書的美與邏輯,實在令人折服。

由於我自己是學物理的,想要多知道一些這類的錯義對字,卻不知從何下手。不知您是否知道相關的研究或書籍,可以讓我有機會多了解一下自己的文字。


答曰:非常抱歉,最近實在事忙,隔了好幾天才回覆這個有趣的問題。因為是遲覆,怕就此錯過,所以也會另外單獨寄到您所留的信箱一封。打擾之處十分抱歉。


很多人對於「射」、「矮」或「煤」(火燒乾木應該是『炭』呀)、「炭」(山底下埋著灰一樣的東西應該是『煤』呀)這樣字形與字義各自不符,而恰恰相對看來又似有可解的現象提出了看法──連說相聲的段子裡都有的。這,是不是就屬於「錯義對字」?還是該不該用這個不知道是誰發明的術語來解釋這種文字發展上的現象,這是很有爭議的。


我個人根本不相信也不同意有這樣的理論和實務,所謂「錯義對字」根本是望文生義的產物。


如果您從甲骨文或鐘鼎文中去看「射」字就可以明白,這個「身」其實就是一隻搭了箭的弓,而「寸」就是抓著弓絃的手。中國字在發展的同時有種種的「固著」方式,多半會為了方便學習和記憶而使原本相異(各有出處)的字符同化成一個字根、或者部首。「搭箭的弓」跟「身」同化了,拉弓絃的「手」跟「寸」同化了,這是很常見的事。


「矮」是一個形聲字。右邊的「委」是這個字原始的注音,不必具備意義。當然,如果你把委(原義是曲從、曲隨)看成是有意義的字符,那麼這個「矮」字也可以被解釋成會意兼形聲字。不過我傾向於單純將此字視為形聲,也就是一邊是形符,表示意義(矢,跟一支箭一樣高的東西),另一邊就是聲符,表示讀音(委,矮字原初的注音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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