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說:


需博學如洪邁方能自創語言新例?亦或語言之消長 更大程度是掌握在吾等會漏用"不可"之下里巴人手上?若以後者為是,則您就算有精神有能力亦無所謂"撥亂反正",因我今日所謂之"正" 實可能傳襲自先人無心之"亂"?


答曰:


確乎如此。語言的使用在於使用者自己的認識程度與堅持態度。今人講究塑身美白養顏健體,但是不講究說話。中國古代講究言談的也就是在一定階級和文化圈子之中,在某一些特定的歷史進程裡,一群又一群主導社會發展的中堅份子不約而同地講究談吐,使言說之趣蔚為風尚,甚至啟蒙了思想。


現在的人也不是不愛說話,大部分說著話的人都把說話視為天生而能,便不加琢磨鍛鍊。甚至以經常有機會公開說話者為「名嘴」、而誤以為「名嘴」之便給就是會說話。大眾接受任何東西都是盲目的,既然看多了電視,也就朗朗然跟名嘴們學會了種種口頭禪。這是近年來常民社會言語品質益發低落的原因。讓我最受不了的就是「其實」、「事實上」、「基本上」、「理論上」、「原則上」這些發語詞的濫用,以及「感覺好舒服」、「很有質感」、「口感很特別」、「感覺對了」這一些徹底缺乏感受能力的蠢話──關於這種種「電視話」的可笑,歡迎諸君舉隅,說不定可以集成一本書,叫《嗜說新語》。


有人以藍綠統獨分別這個社會,有人以貧富貴賤分別這個社會,在我最根深柢固的偏見、成見之中,人的社會就是由言談有趣與言談無味之人共同組成。後者當然佔絕大多數,所以我一向關心並尋找著前者。


關於「我今日所謂之"正" 實可能傳襲自先人無心之"亂"? 」正是語言流變之常態。比方說《史記‧高祖本紀》:「漢元年十月,沛公( 劉邦)兵遂先諸侯至霸上。……遂西入咸陽……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


約、法是兩個句子裡的兩個詞,一個是動詞,一個是名詞,但是句讀泯去之後,成了「約法三章」,大家也都說「咱們可是來個約法三章啊!第一,……」這是俗說錯訛,但是久訛不反,也就無所謂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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