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82先生來問:


有點疑問,首句的「十」字是入聲字,這樣還合律嗎?


答曰:


首先,非常感謝82給了我這樣一個教學的機會。


此處所指的是我在前一帖詩〈謝邀刻詩一律 中的第一句,現在全錄於下──

逐名際會三十載,剩守心魂埋此名。
朝夕糾纏唯細律,醉醒啾唧有微聲。
城春不獨疏芳綻,晴望頻繁眾鳥鳴。
賦罷喧填歸寂冷,一天灰燒趁風輕。


的確,「十」字是入聲字,這樣寫來,使得句式的平仄變成「仄平仄仄平仄仄」,第六字顯然不合聲調。不過,一般寫古典詩的人把這種運用聲調的情形視為「拗救」。拗救的形式有很多種,這是屬於「七言平起出句之拗第六字」之例──「出句」就是一聯之中的上句──當出句第六個字位應平而用仄時,便用「落句」(也就是同一聯之中的下句) 第五字轉平以救。原本落句的聲調應該是「仄仄平平仄仄平」,但是為了救轉出句的拗,祇好寫成「仄仄平平平仄平」(剩守心魂此名)。


另外,「七言平起出句之拗」還有單拗第五字的,也有並拗第五、六字的,單拗第五字的,像:「客行萬里半天下」、「殘星幾點雁橫塞」這都是出句拗第五字,落句就寫成「僧臥一庵初白頭」、「長笛一聲人倚樓」第五字轉平救回。並拗第五、六字的,像:「南朝四百八十寺」、「清談落筆一萬字」這都是出句拗第五、六字,落句就寫成「多少樓台煙雨中」、「白眼舉觴三百杯」,仍然是第五字轉平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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