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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講──拗句之仄仄仄


 


以近體律絕押平聲韻的通例言之,句尾仄仄仄當然出現在出句,而非落句。這種句式的拗,往往不救,似乎無理可說,卻是常例。王維的〈登裴秀才小台作〉:「端居不出戶」、岑參的〈終南東溪口作〉:「江村片雨外」、杜甫的〈湘夫人廟〉:「蟲聲玉佩蘚」,三者之落句「滿目望雲山」、「野寺夕陽邊」、「燕舞翠微塵」通通不救。因為如果要救,勢必要讓落句第三字改平,這一改平,就成了「三平落腳」,那是標準的古調,就不能算是近體詩了。


不徒五言如此,七言(也就是在五言的頂上加兩個與原先第二字聲調相反的字節)也一樣。著名的例子有王維的〈和賈舍人早朝大明宮〉:「朝罷須裁五色詔」,落句「佩聲歸到鳳池頭」不救;杜甫〈詠懷古跡五首之二〉:「悵望千秋一灑淚」,落句「蕭條異代不同時」不救;蘇東坡〈岐亭道上見梅花戲贈季常〉:「野店初嘗竹葉酒」,落句「江雲欲落豆稭灰」亦不救。


以上這兩種分別屬於五言平起出句和七言仄起出句的情況,一般被歸類為「單拗」,落句可以不救


但是還有一種被歸類為「雙拗」的下三仄,那就非救不可了。這是五言仄起和七言平起出句的句式。在五言律絕之中,我們有時會看到一平帶四仄(平仄仄仄仄),甚至五字皆仄(仄仄仄仄仄)的出句。這樣的拗句,祇有一個救法,就是和前面第七講中的救法一樣:讓落句的下三字變成「平仄平」。也就是說:在五言裡,落句第三字轉平;在七言裡,(也就是在五言的頂上加兩個與原先第二字聲調相反的字節)也一樣,落句第五字轉平,這樣就算是救轉了。


舉例來說:杜甫〈孤雁〉有句「孤雁不飲啄」(這是平仄仄仄仄),落句成為「飛鳴聲念群」(平平平仄平)。再比方說孟浩然〈廣陵逢薛八〉有句「士有不得意」(這是仄仄仄仄仄),落句成為「棲棲吳楚間」(平平平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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