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力挺郭冠英的話問得有道理:「你可以罵我『中國豬』,為什麼我不能罵你『台巴子』?」


關於「台巴子」一詞,此處有簡略的註解,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B0%E5%B7%B4%E5%AD%90


不煩另加說明。


問得既然有道理,則本乎追求答案的精神,問題──也就是「為什麼我不能罵你『台巴子』?」──應該有答案。


論曰:兩者不相友好,一旦各自不承認對方所指稱,則彼一指稱即是「罵」。罵是帶有惡意的語言,而眾所周知:惡意,原本就是惡意唯一的解釋和內容。簡言之:只要懷有惡意,語符本身是沒有意義和價值的。就像我們這些土生土長的台灣人,不論自認高級或低級,興致來了,很多人總是忍不住會說一句:「幹恁娘!」這三個字一點兒不能落實,落實了就會吃妨礙性自主或者姦屍的官司。而即使不落實,也可能會挨告公然侮辱之罪。嘴裡忍不住冒出這話來的人也許對他說要「幹」的對象並無認真去幹的興趣和能力,甚至,冒出這話來也還不一定有惡意呢──這人說話可能就是習慣如此,半生活過,不馴之言不擇地皆可出,彷彿吃了千千萬萬位老娘的豆腐,實則一娘未幹的也所在多有。


同樣地,「中國豬」也是如此。「中國豬」並不能和「梅山豬」、「庇里牛斯豬」並舉,而「梅山」和「庇里牛斯」在語意上所指稱的純粹地理性質,也不會像「中國」兩字所指稱的純粹地理性質一樣傳遞到被指稱者的腦海之中。一旦用「中國豬」稱呼人,不過是傳達了對「中國」的鄙夷就加上了對「豬」的鄙夷;也可以這麼說:把對「豬」的鄙夷襯托出對「中國」的鄙夷。


如果維基百科的解釋可靠,「台巴子」一詞原屬「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上海九江路、襄陽路一帶鬧市商販針對特定地域族群的貶稱。」那麼,以上海方言發音推之,此詞之來歷,是把「台胞」二字加上一個輕聲的「子」字而成,加了一個「子」字,就表現了鄙夷──據維基百科解釋文說,是「對臺灣人部分陋習(譬如好色、嗜酒)的刻板映射在人際傳播過程中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以及絕對不可忽視的:「加之滬台間的貧富差距、語言差異,台巴子一詞在上海民間迅速流傳,成為對臺灣人較常用的歧視性稱呼。」為什麼說後面這一段話不可忽視呢?


試想: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滬、臺之間若有所謂貧富差距,顯然是台富滬貧。台胞能夠在十里洋場逞其好色、嗜酒之威儀,可見得在那個小小的歷史階段裡,台灣人的經濟活動與實力還頗居上海人的上風。被人鄙夷,不如說是被人嫉恨,從最起碼的辯證邏輯來說,「台巴子」一詞之出於彼者為貶;受於我者為褒。以一蕞爾小島之商民而能把酒邀姬,叱吒風雲於滬上,當然是值得驕傲的成就。


倘或真要字斟句酌地考辨,問題在於被稱為「台巴子」的人也許一直沒能在上海行路出風,卻明顯地感受到了這個詞裡的惡意。這不是藍綠統獨左右黨派的問題,而是未蒙其利、反受其害的問題。絕大多數並未以酒色之豪興揚威於上海的台灣人被扣以飽含惡意的「台巴子」,應該覺得冤枉,而不是污衊。


這時,我們就必須檢查一下:當被呼為「中國豬」的人不爽的時候、也想要亢聲力駁的時候,「台巴子」是不是一個堪用之詞?對方罵你是「中國豬」,而你卻還之以(取義如此的)「台胞」,這一來一往之間,是誰吃了虧?誰又佔了便宜呢?依我看:被罵「中國豬」的人若是反唇斥人以「台巴子」,顯然是落入了下乘,因為對方若是根本沒有在上海人面前擺譜充闊耍粗豪,這樣一指稱,反而抬高了他的社經地位;對方若是的確曾經在上海人面前誇奢鬥富、令其吏民商紳為之側目,則此語無異是自示以弱而推崇了對方。


讓我們回到李敖的問題:「你可以罵我『中國豬』,為什麼我不能罵你『台巴子』?」答案很簡單:對方以「惡意」施你,你豈能以「善意」報之?李敖一定不會反對我這樣說:至不濟,我們終究不能效法蔣介石的「以德報怨」罷?


那麼,當人罵你「中國豬」的時候,你該怎麼辦呢?答案也很簡單,你不必理會──高級人是可以不理會低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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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to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