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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TVBS的新聞報導--
"小吃店的老闆們,趕緊抬頭看一下招牌,有沒有寫錯字,最常弄混的,就是把滷肉飯寫成魯國的「魯」,而且還將錯就錯,招牌一掛好幾年,但國文老師說滷肉飯不可能是魯國做的或者很魯莽,這樣寫自然不對;另外還有肉燥飯的燥,要是寫成害臊的臊,可就錯得離譜,如此一來代表飯有腥臭味,相信沒客人敢吃吧。" "玄奘大學教授季旭昇:「我們不能說滷肉飯是魯莽,或者魯國做的嘛,用鹽或者帶鹽的醬油,把肉做成鹹鹹的。」
這樣聽清楚了嗎?肉燥飯的燥要是寫成肉字旁,可就錯的更離譜,因為肉字旁是指腥臭味或者害羞的意思,飯要是有腥臭味可就不好吃啦。"

而教育部網路辭典的解釋"臊"這個字讀成厶ㄠˋ時 解釋為碎肉 而不是新聞上的只有腥臭味或者害羞的意思 查實體字典也可以發現,比較舊版的字典中有 肉臊 而沒有 肉燥,而新版的字典有的二者都有收錄,有的只有收錄其中之一。 根據我的印象: 原本肉臊才是對的,但是因為太多人寫成肉燥,所以就約定俗成變成兩個都可以,但是讀法都要讀成肉厶ㄠˋ,而不可以讀成"造"的讀音。是我記錯了,還是新聞報導錯了?
這個問題我也寫E-MAIL去問了新聞中那位季教授,但是沒得到回應。 如果先生有空,能否撥冗替在下解惑?


答曰:噪、操、澡、燥、躁、臊都是後起之字,讓我們先看看這些個形聲字的聲符──也就是喿,金文中有此字,就是樹上眾鳥喧鳴的意思。也可以這麼說:「喿」,應該就是「噪」字的初文。有一個解釋說:「噪」是「群鳥鳴」,而且鳥鳴是「傾其聲而鳴」,所以「用盡全力」變成了這個初文的主要含意,遂於解「操」時也有「傾全力以把持」的含意。不過,聲符表意雖然是一個現象,但是不表意的聲符也不少,往往就是在語言(特別是分化現象普遍的各地方言中)是有一個音,但是沒有那個字,往往會借一個同音而有形的字符表達,這時音符就是音符,未必真有那麼些迂曲的解釋了。


讓我們回到「喿」的「群鳥鳴」這個初文。當然,群鳥的鳴聲是細碎紛紜也嘈哳喧鬧的,是不是也因為這個緣故,除了「噪」之外,「燥」、「躁」也牽涉到意義轉涉?我不能確證。


然而,「澡」字是有甲骨文的,在甲骨文裡,這個字的字形很清楚,就是手在水中(故『澡』原亦是『洒手』,即『洗手』也),這個字形可以說和金文裡的「群鳥鳴」非常接近,這很可能表示:原本「澡」字和「噪」、「操」等字的右側根本不是同一個初文,而是由於字形接近而被使用者同化了。但是這個推測又不能解釋另一點:如果是兩個各有來歷的初文── 一個表鳥鳴、一個表洗手,它們怎麼那麼巧地還是同音呢?或者:基於洒手潑水之聲,與眾鳥喧鳴之聲略有近似之處,就發生了聯想和同化,亦未可知。


但是從這初文的解讀裡,我們可以看到「臊」的來歷,它不是從「澡」、卻是從「噪」而來的。小篆以前的甲骨文、金文之中無此字形,可知它也是後起字,《說文》以之為「豕膏臭」,所以說「臭味」一解的確是漢人以降的正解──也可能是把人不堪群鳥喧鬧之義引伸成不堪豬油氣味的感受所致。事實上,早在《禮記‧內則》中就有:「夏行腒鱐膳膏臊」之語,《周禮‧天官》也有「犬赤股而躁臊」的形容。


至於「肉臊」,可能是更晚的一個寫法和解法。我只在《水滸傳‧第三回》裡魯達打鄭屠的情節中讀到:「要十斤精肉,切做臊子。」此外,到了更晚近,「臊」字還衍生出害羞之義,這裡就不多說了。


語言是活的,所以文字也是活的。字形會簡化繁化,也會同化異化;會累增,也會省併,更多的就是假借。大部分的時候同音通假,也不時會發生「訛字自冒」式的假借──根本上就是寫錯字了,比方說,有一回我在香港看人寫菜牌,原來我點的蝦仁蛋炒飯寫作「下反」,爾後我就再也不敢點蝦仁麵了。


但是從古到今,人們都有一種普遍的心態:「錯就錯了罷,能認得出來就好,計較那麼多幹嘛?」所以「滷肉」成了「魯肉」。可是一旦從「魯肉」延伸出來字方言的「魯肉腳」,你會發現:在用「魯肉腳」一詞的時候,「魯」的字義反倒比「滷」令人感到順宜。如果說「肉燥」是正解且非如此不可,試問這個原本表達「乾焦」「枯涸」之義的「燥」字從哪一點看來有「肥瘦肉兼切細末入醬湯慢滾」之義呢?


我對於用字的看法是:認知了字的構造和發展原理,自己選擇一個說得過去的寫法,隨俗從眾未嘗不是方便門;倘能堅守一種不同於眾而自圓其說的解釋,也未嘗不能見漸染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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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to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