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九月初我在本格發表「以身許人風塵慣技」,可謂拋磚引玉,在此重新彙整一遍,請諸君過目。



公冶長2006.9.9貼:



一讀「以身許人,風塵慣技」便氣血直衝腦門。近期事忙無法翻檢考校張先生徵引諸書,網上卻已有長文討論:


http://www.ce.cn/culture/people/200608/01/t20060801_7967652.shtml


作者不詳,但其以情理辨析此中風言風雨,乃與拍板八字正成反調。就中激憤亦可反襯此案語之冷而未必雋也。至於明季士人結黨伐異之慘烈,以「氣節」標榜環軛拘限黨羽之作為,今日思之尤其痛心。所恨者,詩律未明不克步張先生韻反譏當時士人也。



張大春2006.9.9貼:



前文在答Ying時已經說過:「衷心的感慨實則是『一諾難』!」而不是在推廣士人的氣節或講究妓女的貞節。氣血沖腦實在無謂。請息怒。



您推介的長文我仔細拜讀了,寫那麼長卻沒有直接的論據倒是少見。 不過原作者的翻案很有一點兒不同於封建時代舊道德的看法,想當然爾是翻案文章常見的慣技了,能夠吻合進步的道德也不令人訝然。以降闖集團與降清集團的對立這個聯想是蠻有趣的,甚至,假設這兩個集團互相製造蜚語打擊對方的「氣節」,戰便拉長了;戰線一拉長,焦點就不是單一道德的瑕疵,而是理性判斷的周延與否了。這讓我想起遜清皇帝溥儀之周旋於「親日/親軍閥」等派系之間的焦頭爛額。



「以身許人,風塵慣技」之評價如何,也就自在人心了吧?



公冶長2006.9.9貼



晚明風氣,沉緬聲色,才子文士流連歌臺舞榭,秦淮歌妓盛極一時,則顧媚與劉、張、龔之間種種,亦不足為奇了。柳如是原許身於宋徵譽,後則陳子龍,最終則嫁給錢謙益。顧柳之間之情緣轉換,實無差異;而大春筆下之顧媚與陳寅恪筆下之柳如是評價之如雲泥,係因甲申國變之後,彼此際遇不同使然乎?或際遇之不同,乃操之於其所從?。



倘柳如是一如初願嫁給了宋徵譽,宋熱中宦業,順治元年即考中進士,柳不也落了個降清官夫人之名?倘其嫁了陳子龍,而子龍於順治四年起義失敗,殉節死難,柳或博個「忠裕」遺孀之美名?倘若倘若…「柳如是別傳」要怎麼寫?



女人的命運,傳統上實操之於男人。橫波嫁龔芝麓,龔不但降清,還把罪名加諸其妾,真是窩囊可惡。該罵的是龔,不是顧。「橫波好向千帆蕩」,對顧媚而言未免為不可承受之重。



張大春2006.9.9貼:



公冶長兄的假設很有意思,我看顧與陳看柳是不同的。顧與柳固不同,我於陳也是泥之望雲吧?



錢鍾書有十分冷淡的一句話:「陳先生實不必花那麼大的力氣為柳如是寫這樣一部書。」這話看似有褒貶──大部分捧錢先生場的、或是寧可搬倒陳寅恪這「學術權威」的人都以為是褒貶。不意此言非但不是貶,其實還是「諱」。



以錢先生之學,當然看得出陳寅恪寫柳如是、寫錢謙益,毋寧說還有另一個抱負──就是寫他自己。他自道:「生為帝國之民,死作共產之鬼」究竟有沒有微言大義呢?我想是有的。起碼那一首寫於一九五七年的〈丁酉七夕〉很值得借資一味──「萬里重關莫問程,此生無分待他生」。此詩高陽在《說詩》一書中論過,不贅。



細思之,可想:陳寅恪曾撰詩為王國維諱其死諫溥儀勿隨羅振玉投日之事;錢鍾書亦有為陳寅恪諱其「復悔入粵」之事。為了替陳寅恪諱,刻意不去深論《柳如是別傳》的情感和理路。我們後世這些讀柳傳的人也許可以體會:陳所寓意者,恐怕真不是柳!



公冶長2006.9.9貼



說來話巧,我這次離台前,在機場報攤想隨意找兩本旅途上可以消遣的書,結果也只挑了高陽說詩。機上讀的正是雙山一手陳寅恪。〈丁酉七夕〉,我一讀再讀,感慨量多,尤其是「低垂粉頸言難盡,右袒香肩夢未成」二句。陳寅恪有「遺少思想」,我們毋須諱言,惟其悲劇之一生,與中國之命運實乃息息相關,不可切割;而其當初自英倫醫治目疾無效返國,中間猶豫不決,實在值得同情。陳有一首丙戊春之七律,有「萬里乾坤迷去住,詞人終古泣天涯」,或正是其不知如何於爛蘋果與爛橘子之間抉擇罷,也只能賭一賭了;當然,親共學者又把罪過嫁於陳夫人。



我讀陳寅恪,想到身邊一些學者友朋這幾年來「右袒香肩」,看南北社的朋友為陳水扁辯護,看東西社的學者,對於倒扁以及民主之說辭,今早讀大春的詩,乃「橫生枝節」,把大春的詩另作別解,抒發個人情緒而已。



陳水扁以「轉型正義」為其行為辯解。其初任台北市長時,意氣風發,強力執行「轉型正義」,以兩蔣政權非法將國有財產供私人使用,逼迫錢穆交出素書樓。我在某帖文提及錢門弟子余英時於論陳寅恪再生緣書後一文,嘗引述陳寅克「元白詩箋證稿」一段極其沉痛的文字。讀之每每令人低徊不已。述錄如下﹕



縱觀史乘,凡士大夫階級之移轉升降,往往與道德標準及社會風氣之變遷有關。當其新舊蛻蟺之間際,常是一紛紜綜錯之情態,即新道德標準與舊道德標準,新社會風習與舊社會風習並存雜用,各是其是,而互非其非也。斯誠亦事實之無可如何者,雖然,值此道德標準社會風習紛亂變易之時,此轉移升降之士大夫階級之人,有賢不肖之分別,而其賢者拙著常感受痛苦,終於消滅而後已。其不肖巧者則多享受歡樂,往往富貴榮顯,身泰名遂。其何故也!由於善利用或不善利用此兩種以上不同之標準及習俗以應付此環境而已。



龔芝麓降清,是否真說過乃不捨二奶,大概無關緊要了。反正,任何人提及史可法,就會把龔拖出來作個對比。我對龔降清的說辭,一度有疑,不過既然事情已經隔了四百年,也沒有追索的必要。



我動起疑念是讀柳如是過往親密的雲間三子之一李雯的一闕《風流子.送春》。雲間三子中,宋徵譽是柳如是的第一任情人,順治元年即考中進士,盡其一生,大約是享受了富貴榮華。柳如是第二任情人陳子龍,是崇禎年間的進士,國變以後,因家有八十老母,一直等母親過往後,在順治四年方才起義,兵敗被捕,押送京師途中,投河自盡而死。李雯為布衣,因陪同父親到京師,正逢闖王入京,其父病死,李雯在冬天絮血行乞,掙得棺材為父親收殮,卻無資力將父親靈柩運回南方,致滯留京師,差點餓死。清兵入關,受薦入中樞內院。傳說多爾袞寫給史可法那封「予向在瀋陽,即知燕京物望,咸推司馬」真正操刀者為李雯,不是洪承疇。



李雯對自己降清是深感愧咎的。他寫給陳子龍的信中說「知大義之已絕於君子」,其樂府《東門行》中「聞君誓天,余愧無顏」,處處見其愧咎與悲戚。但其原為布衣,降清為了盡孝,當時大家是原諒他的。



李雯的《風流子.送春,按《古今詞選》於「送春」題下有「同芝麓」三字。那就有意思了。李雯究竟是影射自己降清情況「同龔芝麓」,還是說自己「不同龔芝麓」?



《風流子.送春》


誰教春去也?人間恨、何處問斜陽。見花褪殘紅,鶯捎濃綠,思量往事,塵海茫茫。芳心謝、錦梭舊織,麝月懶新妝。杜宇數聲,覺餘驚夢,碧欄三尺,空倚愁腸。


東君拋人易,回頭處、猶是昔日舊池塘。留下長楊紫陌,付與誰行?想折柳聲中,吹來不盡,落花影裡,舞去還香。難把一樽輕送,多少暄涼。



寫得真好。「落花影裡,舞去還香」是何等的胸次。上次連戰卸下黨主席之職後赴大陸,我就聯想到李雯這闕詞,用來描述連的心情或許有些貼切,卻又未免太過推崇連了。連宋(特別是宋)大約比較適合用馮延巳的「梅落繁枝千萬片,猶自多情,學雪隨風轉」來形容。



九印一章2006.9.10貼



張先生和公冶長先生的討論真是精彩!我受益之餘,只有挪出空來將孟森先生的書借了出來(圖書館未見另外兩本書) 熬點夜讀完,寫了以下的一點文字,作為不成敬意的回報。(括弧中數字是華文書局民國五十八年版心史叢刊二集的頁碼)



余懷崇禎13-14年入南京「范大司馬蓮花幕中」(29b),那麼余懷能夠為顧媚撰寫檄文聲討傖父必然是在崇禎13年或之後了。問題在於傖父與詞客,(據孟先生考證即為劉芳, 29b-30a) 爭寵事發生於何時?孟先生沒有進行考據。但是根據孟先生討論龔鼎孳入眉樓之後的活動來看,爭寵的事情應該發生在崇禎13年之前,原因在於孟先生說龔鼎孳初入樓四曲的最後一首顯示龔氏知道了這件事情(35a),而龔氏與顧氏訂婚約則是在崇禎13年正月23日(35b-36a),兩人要能達到這個並非尋常的關係總需要一些時間,因此可以推想傖父與劉芳爭寵的事情應該是在崇禎13年之前。根據孟先生的考據,顧氏經過傖父劉芳爭寵事件之後,雖然有余懷寫檄文遏止了事態惡化,但仍有待陳梁的居中為顧氏與傖父疏導才真正化解危機。而且陳梁苦勸顧氏從良才使得她和龔氏有可能結合(31b-32a, 36b-37a) 。



如果將余懷與陳梁的介入以及顧龔訂約的事情放在一起看,那麼崇禎13年才來南京的余懷必然是在正月初就採取了行動,而陳梁的苦勸也必須在正月中旬完成才能吻合顧龔在下旬訂約的時間。於此同時必須注意的另一件事情是:顧媚經此傖父劉芳爭寵事件之後必須「摧幢息機」以斷絕傖父「招致」(32a) 。



如此一來,顧媚立刻面對的是存活的問題,並且正如余懷說此時她是「驚弓之鳥」(31b) 。顧媚在來往士人中尋一棲身之處便是倉皇尷尬所迫了。在此情勢下她若能選擇已有婚約的劉芳自然是件偉岸的行為,但是她選擇了龔鼎孳也未必能以「青樓慣技」(31b)率爾評論。至於兩人既然已經訂婚何以遅至三年後的崇禎16年才成婚,孟先生用「口惠而實不至」(409)來評論似乎也有欠公允。因為孟先生也指出了崇禎15-16年兩人根本是分隔兩地的(36b),顧龔兩人何以未在崇禎13-14年間因為沒有線索無法考量,但是沒有線索而說「仍是青樓獻媚,以身許人慣態」(36b)則未免太過。倘若我有任何誤讀孟先生考據文章的地方,我恭敬地接受指正。



顧龔二人其他行為固然可議處甚多,但是用「以身許人,風塵慣技」來說顧媚在崇禎13年前後數年的處遇,恐怕是「冷則冷矣,雋則未必」。我寧可用張先生的「一諾難」來看待。因為我頗能受張先生之前曾說過的「憑君一點溫厚,勝我冷語千言」感動,也頗願意將讀書人體會王國維陳寅恪二先生處遇的心情,拿來觀照顧媚崇禎13年前後的艱難,縱使可能因此招來混同雲泥的譏評也是無所謂的。



這,與求個進步的姿態是沒有關係的。



公冶長2006.9.21貼:



九章一引兄:


這兩天比較有空,仔細閱讀了您的考證。您是依孟森先生之說,從時間的因果關係判斷﹕余懷入南京的時間為崇禎13-14年間,龔氏與顧氏訂婚約則是在崇禎13年正月23日,則爭寵的事情應該發生在崇禎13年之前。



龔氏初訪顧媚之眉樓,是在他於湖北任知縣,政績傑出,遷兵科給事中,受詔入京,途次金陵之時。從龔的年譜應該可以確定時間。孟先生將龔顧婚約定於 崇禎13年正月23日是否正確?證據為何?我手邊沒書可查,不敢亂說。但龔除訪眉樓,對於您的推論是重要的前提之一。



孟先生認為與傖父爭寵之詞客即為劉芳。我對此一向有所保留。記得孟先生依據的是《見聞錄》,這是劉芳為顧媚情死的惟一資料。這本書大約在嘉乾年間刊行,時在龔顧事件百餘年後。我對此一資料的證據力有所保留。



我以為以明末清初之文人「八卦」習氣,如果顧媚真如孟先生之月旦,以顧氏當時號稱「南曲第一」,名氣為當時秦淮八艷之首,時人不會對其行止沒有負面之記載。何況龔與梅村、牧齋並列「江左三大家」,如顧氏在當時即有惡名,好事之徒不會不將其與龔一併批判。龔於順治六、七年間補官入京,而成京師名士領袖;當時既有「二奶說」,依照常理判斷,時人不可能不直接點名批判顧氏---如果顧氏真如孟先生所說之不堪。



PS﹕注音輸入速度太慢,也一次也只能寫這麼多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sto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