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有位叫「好茶」的在本部落格「五言排律」那一欄裡留了以下的話(綠色染字):


搞什麼呢
怎麼多首都像我的舊作
可是十幾年前談戀愛時拿走的
拿就拿呢
稿費分一半呢
我的ideas用了你的名子發表在你的板上
真是此有豈裡
放在心上的不收費
貼在網上書裡的
擬一個字一個字給我算
不然用的人就要倒大楣了
絕不是虛張聲勢
不然擬試試看傾家蕩產身敗名裂算小的處罰
李敖說的是莫須有等著瞧有的


請「好茶」閣下說明清楚:上面這一段話用意如何,倘或自今日起一週之內沒有一個具體的說明,


本人就會向刑事局偵九隊告發閣下造謠譭謗,絕不寬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stor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