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話  金不換再觸拱宸橋


 


打從那地藏王的神話流傳開來,杭城清湖、運河兩幫就有了人間藏王。菩薩留下來的,不過是個斤把重的銅缽兒,缽兒就搖搖墜墜放置在橋欄上,可恁是誰也動彈不得。然而某日來了個乞丐,隨手一抓便取走了。有個船夫在一旁瞧見,覺得很不尋常,跟著那乞丐穿街過巷,偶一失神,祇見那乞丐居然走進一堵牆裡去,不見了蹤跡。


往後這乞丐再也沒現過身。直到某一日這個盯梢的船夫在洗馬橋頭繫纜索的時候,猛裡一歪身,倒在碼頭上死了。怪的是那空船的纜索逕自鬆解,船頭調轉回西,沿著浣紗河順流而下,直漂到武林門,才忽然在河當央停住,連打了二、三十個旋子,這時左近幾里之內閒慌無事的船夫也都打陸路水路上趕了來,眾目睽睽之下,艙棚裡晃晃悠悠走出來一條漢子,一邊兒揉著惺忪的睡眼、一邊兒說:「藏王有旨:該幹活兒的就幹活兒去,這船兒歸我、篙子歸我、櫓子歸我、缽兒歸我──還有這藏王的勞差苦力也一總歸了我啦!」話說完,眼一睜,彷彿不知道自己先前說了些甚麼,踉踉蹌蹌站穩了,脫口大叫:「誰把我搖過河來啦!快搖我上去啊!」


此際在河在岸的船夫早將這漢子團團圍住,忽而有人大喊了一聲:「他就是拿走那缽兒的花子!」


這個花子,就是首任的「藏王」──清湖幫、運河幫兩幫船夫的共主。至於金不換是第幾任?沒人數得清,祇知道他原先是不肯幹這「人間藏王」的。


藏王,正是一個關鍵,得從此樞機之處轉折,才能概括全局。還是先引一段前人文字,免得看官誤以為說書人信口開闔。清梁章鉅《浪跡續談‧五百羅漢堂》云:


杭州城內外梵宇以百數,為西湖之淨慈、靈隱兩寺有五百羅漢堂。金姿寶相,奕奕欲生,環楹回旋,狀如『田』字,故俗亦呼為『田字殿』。問其像,皆出一僧手塑,而殊容異態,無一雷同。記得劉一清《錢唐(說書人按:即塘字)遺事》云:『淨慈羅漢堂內第四百四十二位阿濕毗尊者,獨設一龕,用黃羅幕之,偃蹇便腹,覷人而笑。婦人祈嗣者,必詣此炷香。』今無此龕,則閱時又各有興替矣。


「世傳羅漢皆海賊現身,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者;殊未核也。按《涅盤經義》言:有五百商人,採寶出海,值盜攘去,並剜其目,商日夜號痛,欲向無所。或告之曰:『靈鷲佛氏能救汝,若與我重寶,引汝見之。』商且行且舍,至大林精舍,佛氏為說法,各證阿羅漢果。


「《大論》言:『阿羅』名『賊』,『漢』名『破一切煩惱』。故應得一切世間諸天人供養。又一說云:『阿』名『不』,『羅漢』名『生』,後世中更不生,是名『阿羅漢』……


「凡婦女之游寺者,必入此堂。因相傳有數羅漢之說。就所到處,指定一尊,按本身年紀,數至某尊,視其標題之佛號,以為終身之斷。然佛號義多奧難,每不可以理會,故有驗有不驗。


上述這幾段考得詳盡、寫得簡潔、抄得方便。不過仍未盡說明這杭州城和地藏王的密切關係。如此,就得再徵引梁章鉅的另外一本書《浪跡叢談》了。在《浪跡叢談》裡,有〈掃秦〉一條,也抄在下面,以明緣故:


戲場有《掃秦》之瘋僧,即濟顛,俗以為地藏王現身。《江湖雜記》載其事云:秦檜既殺武穆,向靈隱祈禱。有一行者亂言譏檜,檜問其居止,僧賦詩有:『相公問我歸何處/家在東南第一峰』之句。檜令隸何立物色之,立至一宮殿,見僧坐決事,立竊問之,答曰:『地藏王決秦檜殺岳飛事。數卒引檜至,身荷鐵枷,囚首垢面,呼告曰:『傳語夫人,東窗事發矣!』


「按:《雲邁淡墨》所載,與此略同;《邱氏遺珠》所載。亦有『東窗事發』語,知此戲不盡屬子虛也。


濟顛的故事如今是家喻戶曉了,清人郭小亭便是參考王楚吉(即『西湖香嬰居士』)編撰的三十六回著作《濟公全傳》,以及題署「天花藏主人編次」、「西湖墨浪子偶拈」的《濟顛大師醉菩提全傳》二十回,用這些故事當題材,寫了一本長達兩百四十回的《評演濟公傳》,演變到後來,無數說書人之師父師祖,乃至於無數師祖之徒子徒孫相互參商融合,居然又將這故事講寫成兩百八十回本的《濟公全傳》。


總之,這些以杭州西湖靈隱寺濟顛和尚為核心的故事恐怕就是藏王(或地藏王)神話的一個支脈、一條岔路。熟悉濟顛和尚行誼的人不難發現:杭城四河河幫裡的藏王,反倒像是更貼近現實的濟公活佛。藏王故事,也正是濟公故事的另一個版本──另一個較能還原庶民社會歷史真相的版本。


換言之:在還沒有「人間藏王」這個傳承的時代,菩薩的活兒還是很忙,事兒還是挺多,杭州出身的看官就算把濟公和尚想像成地藏王的分身,亦無不可。


當然,另有一種人,根本看不起杭城四河兩幫船伕,也不覺得船伕頭子這樣的底層庶民能夠扮演拯救百姓疾苦、洗滌眾生罪孽的角色,就會另外安插歷史上確有其人者擔任這種調和陰陽兩界事理的工作。杭城仕紳階級的耆老最常稱道的一個故事是這樣的:


杭州有個名士,叫閔佩,字玉蒼,號雪岩,康熙四十五年(西元一七○六年)的進士,幹過峨嵋知縣、刑部郎中、乃至於御史等官。此公一生清正,頗負聲譽。名氣大了,附會在身上的傳說也多了起來。相傳他當刑部郎中的時候,每天夜裡都要署理陰間閻羅之職;雖說是兼差,也還是得全心全力辦事,薪俸不算優渥,領受了也不能在陽間花銷;可據說一旦受聘為陰府官差,既不能拒絕,也不能辭薪,兩者都會惹冥界上司不高興。如果認定這拒差辭薪之人是看不起「地下」之人、「彼界」之事,是很容易遭到「陰譴」的。


這閔佩兼夜差的情景是這樣的:每天晚上到二更時分,就有儀從馬轎到門外相迎迓,上了轎馬,一瞑眼凝神,但覺耳畔風聲颯颯,不過幾吐息的辰光,便到了酆都城第五閻羅殿。


第五殿的閻羅本姓包,正月初八誕辰,是不是包拯包文肅轉世,誰也不敢說。據傳他本來是第一殿的閻君,因為經常憐憫屈死的鬼魂,放他們還陽去伸雪冤枉,這就增加了陽世間的訴訟案件,也令人覺得陰司地府不像人們所預期的那樣有魄力、有效率,總好像降低了閻羅王懲惡儆尤的門檻兒,也減少了陰曹地府的效率感,於是冥司大小眾官齊參一本,把這老包降到第五殿當閻羅,第一殿就成了今世人所熟知的秦廣王蔣公了。


可這包閻羅既然給調了差,並不思圖振作,以冀恢復聲望,再陞上一殿去辦事;反而經常研擬法案,追求更高層次的訴訟正義──也就是我們今天所強調的司法改革──就此公之前在第一殿審理案件的方式看來,他應該是最早主張「當事人進行主義」的法曹。因為重視研究,是故經常請假,找陽間知名的清官代班,閔佩便是其中的一個。


冥司故事:每有陽間官吏到此署理審判業務的時候,判官都會先進鐵丸一顆,讓這代班者服下。鐵丸狀如雀卵,重一兩有餘、二兩不足,一吞就要落腹,吞嚥不下的還不能應差──得用原轎原馬給送回來處去。三次吞不下,就表示此人體能不足以應付審案,以後永不錄用。不過吞鐵丸的辛苦還是要報答──記在《幽冥簿》上,可抵延陽壽三年。之所以有這個規矩,一個說法是吞嚥得下這樣的玩意兒的喉嚨才扯得開,能夠震懾公堂。但是鐵丸自有其功用,據《閻王經》和《酆都歲時廣記》的記載,都說這鐵丸叫「定心丸」,所謂:「此上帝所鑄,慮閻羅王陽宮署事,有所瞻徇,故命吞鐵丸以鎮其心,此數千年老例也。


在審理過程之中,倘若一切秉公無私,案件審理完畢之後,那「定心丸」便會自動嘔出,再交由判官檢視,看一次,洗一次,再看再洗,如是者三;看那鐵丸沒有沾染血污膿穢,才妥為收管,翌日再用。至於署理審判這官兒,一旦判畢,也不能繼續勾留盤桓,當下轎馬送返,還可以睡上一覺,再醒時,甚麼也記不得了。這閔佩便是如此,有時人看他白晝模樣,雖說神采奕奕,總覺得帶些陰煞,問起緣故,語中頗帶支吾,很多人說他其實記得夜來審了些甚麼案子,祇不肯向人說,所願意說的,不過是兩句老生常談:「愈積陰德,切記勿食牛肉,多誦〈大悲咒〉。」如此而已。


相傳他接掌五殿閻羅訟事的第三年上,忽然有一天晨起遍召左近親朋好友來居處,非常慎重地宣布:「平日我總以勿食牛肉,多誦〈大悲咒〉與諸君相砥礪,可直到今日我才悟道:小善之不足為也!」


眾人聽說這話,反而覺得莫名其妙,紛紛追問情由。


閔佩閒言碎語不多講,劈頭就對眾人道:「我家鄉有個姓李的表弟,昨晚在廣西某縣的任上,正洗著澡呢,忽然一發熱,就燒死了。生魂解到,判官把他生平做官的惡跡謄錄了一份,請寄地獄,要殿上審定擬罪,再詳解東嶽。」(俗說東嶽泰山神是為東嶽大帝,掌管人間生死,每年古曆三月二十八日要舉行祭祀。


「我一聽那李氏表弟的姓名,不覺動了悽惻之心,便將獄牌安放在案上,再三注視著我那表弟,不時地問他:『那麼你生平總還做過些甚麼得體之事罷?』我那表弟想了半天,終於說:『我平生不吃牛肉,做官時禁止私宰尤其嚴厲,拯救不少生靈,像這般居心用念,應該也算得上是一部功德、可以將折抵贖些罪孽了罷?』


「我還沒作聲,判官卻搶著駁道:『這叫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於百姓也!你不吃牛肉?那卻為甚麼要吃人肉呢?』我表弟趕忙叩頭道:『某生平向未吃過人肉的。』判官則說:『民脂民膏就是人肉了!你作貪官,吃千千萬萬人的膏血,卻不吃牛肉;你自己想想:小善可抵得大罪否?』


「我那表弟這也答不上話來,而我呢,一向知道他是經常誦唸〈大悲咒〉的──而這〈大悲咒〉又一向是陰司十分尊重的一部咒語──於是我立刻在手掌上寫了『大悲咒』三字,翻掌向表弟示意,沒想到表弟竟然一個字都背不出來。我一時心急神亂,替他背誦了幾句,立時滿堂判官胥役,一齊屈膝跪倒,凝神諦聽。不料就在此際,西天之處赫然飄來了一片紅雲;一見紅雲,我肚腹之中那一粒『定心丸』便上下翻攪起來,其勢左衝右突,我祇覺肝腸寸斷,汗如豆雨,再也不能禁忍,於是草草在獄牌上簽畫了硃批,把表弟還押回大牢,腸子裡那鐵丸兒才稍稍安定了些許,我也才好回過神、又審了幾個案子才回來的。」


諸親友聽了閔佩這番教訓,當下都印證了此公晝斷陽陽、夜斷陰的本事。然而大夥兒關心起這種奇事來,總還不免跟自己的生活有關,於是紛紛道:「蒼公!那麼敢問一聲:牛肉,是吃得、還是吃不得呢?」


這話問得實在──試想:一部〈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廣大圓滿無礙大悲心陀羅尼〉實在不容易背得,就算花上工夫字字背過了;日後到了陰曹地府、萬一像那表弟一般,臨時又想不起來了的話,豈不冤哉?至於不吃牛肉這事,益發切切關乎日常。假設一個人一輩子忍饞不吃,結果還是因為惡業難以贖抵,成了「小善不可抵大罪」,豈不更冤?


關於這一問,閔佩答得妙:「在可食、不可食之間。」眾人猶不甚明白,問他緣故,他說:「這事跟『敬惜字紙』差不多。先聖並沒有規定:寫了字的紙不可以如何輕賤棄置,不過常存重文之心,自然而然就會敬惜字紙了。同樣的道理,常存重農之心,自然就不會烹殺耕牛了。


「但是,天地以萬物為芻狗,這是老子早就說破過的。試看那春蠶作絲,用蠶絲做成的衣服,從天子以至於庶人,誰能不穿呢?春蠶之功,不是比耕牛更大麼?可是用絲製衣,殺害的性命豈不是比牛更多麼?再看用那蠶絲之時,烹之煮之之不足,還要抽取那蠶的腹腸,我倒是沒有聽說甚麼人為蠶鳴冤立禁的。從這個理推看起來,吃牛肉大約也不是甚麼大了不起的罪孽了。」他的結論居然是這樣的:「蓋天地之性人為貴,貴人賤畜,理所當然,故食牛肉者,達也!


這個故事的結局很有意思:打從審了他表弟那回之後,閔佩再也沒有替五殿閻羅當過差了。可以設想的原因有好幾個:親情湧動,幾至於妨礙司法,此其一。教唆取供,顯然已經玷辱了審判,此其二。還陽後洩漏冥司法務,違反「偵察不公開原則」,此其三。最糟糕的是公開從「勿食牛肉」變成了「食牛肉者,達也」。這個轉變太大,而且也太快,竟然就是一夜之間,這是連冥司也受不了的──變得太快、太多,連鬼都不會信。至於讀故事的人不免會關心的一個下落:那暴斃的李表弟究竟如何了?畢竟冥間司法界並非人治,那表弟聚斂無度,殘民以逞,該死的也就死了。如此果報明決,令人好生羨慕。


然而,編造這個故事的人,大約就是不相信「杭城四河兩幫幫主人間藏王」的,他們寧可另起爐灶,使杭城跟陰間的關係用一種個人參與冥判的經驗連結起來。但是不相信人間藏王之說的人忘記了最重要的一個關鍵:閔佩雖然是杭州人,任官地點卻是在京師,而非杭州,然而他之所以能疾行如風、在片刻之間往來森羅殿,卻應該是通過拱宸橋頭的大隧。換言之:閔佩在京師擔任刑部郎中之時,既無大隧這般方便往來於陰陽兩界的孔道,便根本不可能出任冥判。我們也祇好把閔佩兼夜差的故事聊備一格,當它是仕紳階級試圖驅逐庶民階級神話而不成的案例。


繞過了杭城大官人閔佩這一圈兒,回頭再說金不換。


藏王故實很清楚:一旦在任的藏王看上誰要傳誰,那是甚麼人也推拒不掉的。關於這一點,我要請我的讀者牢牢記住,因為這對我日後的遭遇有著決定性的影響。


且說好容易金不換那開茶樓的東家醵資鳩工,把拱宸橋毀壞的橋欄修復如舊,老藏王又來了。這一回,登堂入室,指名要見金不換。兩人在樓下茶座兒裡隔桌對盞,開門見山,老藏王道:「河幫藏王非你莫可,我們這一行裡傳下來的規矩,你是幹也得幹,不幹也得幹!」


「杭州城幾十幾萬幾千幾百另幾人,為甚麼非我幹不可呢?」金不換道:「我是個外地人,河裡幫裡的事混天糊塗、一概不曉,怎麼能成事呢?」


「河幫裡打從第一位藏王起,就是個外人,就是個糊塗人──這,也是規矩。」老藏王慢條斯理地說:「唯獨外人,才得不偏不倚,調處糾紛;也唯獨一概不曉、混天糊塗之人,才能夠日夜孜矻,實心學道。」


金不換仍捨不得茶樓裡的美差,哪裡肯去河干裡賣些不值幾錢的氣力?老藏王道:「幹不幹這行當子,自然是聽隨自便的,實在想破頭還拿不定主意,就上拱宸橋來找我。」


在這金不換想來,豈有拿不定主意的道理?可過了沒兩天。藏王也未曾再來絮煩、他忽地動了個念頭:「對了對了!忘了問那藏王一聲:我那內服外抹的藥是不是就此斷過了?」才想到這兒,一個腦袋瓜兒便彷彿陡地腫脹成兩三倍那麼大,即便是用兩手撫扶之,也好似針扎火烙的一般。這才想到老藏王說的:「實在想破頭還拿不定主意,就上拱宸橋來找我。」原來「想破頭」是這麼個意思,登時忍住疼痛,立馬飛奔出門,來到了拱宸橋。


回頭說金不換頭痛欲裂,拔足狂奔,前往拱宸橋。此時又逢著大雨如注,天地昏黑,除了偶然打從密雲深處劈出幾條白灼灼、光閃閃的電光之外,幾無可以燭照爝明之光,金不換一仆二跌三踉蹌,好容易來到了拱宸橋頭,遠遠見那藏王頭戴篛笠、身披蓑衣,笑盈盈地說道:「唉喲喲!頭疼了是不?待老朽給你抓些個止疼的草藥罷!低頭下腰正掏弄著,這金不換覷準了勢子,照著那藏王的肚腹,一腦袋衝撞上去。


要知道:這是合身而上的一股力道,其速捷如鷹隼搏兔、熊獺撲魚,既快又猛,而且近在咫尺之間,勢無可以迴避竄躲之餘裕。可那老藏王畢竟是躲過了,金不換一腦袋把整根橋樁齊著橋面兒撞進河裡去──這一回,拱宸橋三字未曾剝落,整支的橋柱隨波浮沉,直出數百里之外,直到大江長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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