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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船笑笑說:


就教教育部國語辭典
看來, "(坐)罪籍沒" 符合您的「因為」解。
(因為)罪-->[所以]籍沒

以下摘自辭典, 羅列如下, 不敢主張,
請老師為我等闡明, 或哪本字典好?

(坐)實:變成真實,落實。
如:沒想到一語成讖,當時脫口而出,今日卻(坐)實了。

(坐)罪:獲罪、入罪。
遼史˙卷八十二˙耶律隆運傳:身歿之後,不肖子(坐)罪籍沒。
金史˙卷一○九˙陳規傳:廣開言路以求至論,雖狂妄失實者亦不(坐)罪。
亦作坐法。

(坐)法:因過錯而犯法獲罪。
史記˙卷一○四˙田叔傳:後數歲,叔(坐)法失官。
漢書˙卷六十四上˙吾丘壽王傳:遷侍中中郎,(坐)法免。亦作(坐)罪。


答曰:上回沒說仔細,抱歉了。


一個字的意義,常與時俱變,第一義與第二義、第三義……有十分細膩的語意差別,關於非常相近的字義,有人認為應該將之分立區別,有人則以為但憑使用者各自領會運用即可,所以未必詳辨。的確,坐罪和坐實不能完全同於因為,但是我之所以將之統同於「因為」義,是由於在上一帖中祇在申述這個字不當作「坐著」解,於是不煩細論。


就語詞發展而言,把「坐罪」、「坐盜」、「坐斬」、「坐法」解釋成「犯罪」「入罪」、「獲罪」,並沒有錯,但是也不恰當。


罪、盜、斬、法有的是指犯行,有的是指罪名、有的是指刑罰、有的是指律例,但是這些涉及罪與罰的語彙都有一個共同的現象:「一個人因為犯了罪而受到法庭的責處」。所以這個詞攝取、涵蘊了一組過程意義,仍出於「有因有果」這一義。「坐實」一詞亦然,內在有一個「落於」、「安置於」、「以致於」的意義。此外,作「對質」解、作「空」解、作「徒然」解、作「殊異」、「非常」解,在方言之中,連生孩子的動作都可以用這個「坐」字。


我前貼之中說得簡略而不及於此,抱歉。


關於「有因有果」這一組語意,也包含兩個層次:一層就是之前說的「因為」。在《史記‧王翦列傳》裡:「今空秦國甲士而專委於我,我不多請田宅為子孫業以自專,令秦王坐而疑我耶?」


可是,同樣一個字,居然(就像之前旁帖說到相反為訓的情形)也有「無故」(沒有原因、不因為甚麼)、「自然致之」。《漢語大辭典》引鮑照〈蕪城賦〉:「孤蓬自振,驚沙坐飛」,李善《文選》注云:「無故而飛曰坐。」──是不是令人想起來曾國藩的「無故而忘」呢?


辛棄疾〈浣溪沙‧贈子文侍人名笑笑〉(有一個侍姬,名字叫『笑笑』):「儂是嶔崎可笑人,不妨開口笑時頻,有人一笑坐生春。」這裡也被解釋成無故而然、自然而然。用純理性的思辨去說:沒有無故而然的事,自然而然也一定有個解釋。是的,但是在深刻的語感和語意上,「坐」的「無故」便是一種「因為」的解釋。


做當然還有其他的意義。像是正好、恰好,杜甫的詩〈答楊梓州〉:「悶到楊公池水頭,坐逢楊公鎮東州」林逋〈易從師山亭〉:「西村渡口人煙絕,坐見漁舟兩兩歸」。即便是解為「正好」、「恰好」也帶著一種前面所說過的「以致於」、「因此而即是」的況味。


至於哪一本字典好我不敢說。我總覺得專業的大字典越大越好。十二冊一套的《漢語大辭典》一定比三冊的、八冊的、十冊的好。本國教育部編的我從來不看,不敢論好不好。


另外再強調一次,莊子與禪宗之境界如何、高下如何,我依舊不敢妄加議論,隨口較量。能說者應該會帶給大家一些反思。恕我不能就彼一論題再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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